2023邯郸汛期社保缓缴期限 2020邯郸社保缴费通知

地方特产2023-11-22 19:22:47佚名

2023邯郸汛期社保缓缴期限 2020邯郸社保缴费通知

  河北省邯郸市受汛情影响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坚持自愿原则,企业(单位)可选择申请缓缴1至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企业(单位)自主确定。

  已缴纳8月至11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从2024年1月向后顺延缓缴相应险种缴纳月数。未缴纳8月至11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可在11月、12月份对8月至11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提出缓缴申请

  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精准把握政策。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月将缓缴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缓缴险种及属期、缓缴期限、缓缴金额、人数等信息传递给省税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的各项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市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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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费  期限  政策  工作  邯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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