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业务经办类政策

地方特产2022-04-08 21:02:34佚名

疫情期间社保业务经办类政策

  业务经办类

  1、2020年春节假期后,社保经办机构何时正常上班?

  答: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北省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市人社部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2月14日起正常上班。春节延时放假结束后,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正常开展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社保业务?

  答: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4号)精神,我市积极推行网上经办服务模式和延期办理方式,开展不见面办事服务。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做好健康评估及自我防护,如配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等。建议您尽可能采用“网上办、邮件办、延期办”的方式确保自身安全。

  3、哪些社保业务可以网上办理?

  答:①参保单位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需先注册),申请办理单位职工新参保或续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停保、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个人一般信息变更、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等业务(新开办企业可直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并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开户业务。)

  ②灵活就业人员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支付宝”手机APP(支付宝-城市服务-武汉-社保一市直社保服务),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补缴等业务。

  ③参保个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④城乡居民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身份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般信息变更等业务。

  ⑤机关事业单位可登陆"湖北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网申系统"办理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待遇核发等业务。

  4、具体如何在线办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答: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在线办理渠道如下:

  (1)单位参保登记(异动)各类业务

  请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办理(若无法成功登陆,可采用单位办事备用网址:https://221.232.64.242:7002/dwws/login_ggfw.jsp。)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异动)各类业务

  ①可通过“手机支付宝首页-城市服务-社保-市直社保服务”办理业务。

  ②通过“武汉人社”手机APP办理业务。

  ③“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办理(若无法成功登陆,可采用个人办事备用网址:

  https://221.232.64.242:7022/grws/login_ggfw.jsp。

  (3)养老转移接续业务

  养老转移接续业务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也可在支付宝-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社保关系转移中办理。

  (4)光谷社保微信公众号特色业务渠道(限东湖高新开发区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

  ①“诚信用户申报”:开户较早单位未申请网上办事诚信用户的,网上办理增减员后系统不会自动审核,需要到窗口办理审核。可先在本公众号上申请开通诚信用户,待收到审核通过推送通知后,再网上办理即可免去窗口审核环节。

  ②“单位开户预审”:可在本公众号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后上传照片,收到审核通过推送通知后,可直接在湖北政务网上注册并办理增减员等业务。

  ③“异地就医登记”:可在本公众号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后上传照片,审核时间两个工作日,收到审核通过推送通知后,即可在异地联网医院使用社保卡办理住院结算。

  以上三类业务需后台审核,东湖分局正常上班后会尽快完成审核。

  5、哪些社保业务可以通过邮件办理?

  答:对于“网上”暂未提供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社保机构对外服务电子邮箱或拨打服务电话申请办理。经社保经办人员确认后,按要求将相关业务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社保经办人员将按有关规定限时办结回告。如:失业保险金告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职工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工伤就医资格开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领等业务。

  6、如何通过邮件办理社保业务?

  答:对于“网上”暂未提供办理的业务,如单位申报失业金告知、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申领、异地就医登记、死亡待遇核定(含在职和退休)、社保卡业务(其中卡解锁(密)、注销、解挂还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住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等等,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社保机构对外服务电子邮箱或拨打服务电话申请办理。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对外服务QQ号、QQ群也可在线人工办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服务联系方式如下:

  7、哪些社保业务可以延期办理?

  答: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因疫情防控而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职工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以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手续的,社保部门可延期办理并确保参保单位及个人社保利益不受影响。在疫情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办理。涉及相关社保待遇结算、支付和发放,可从原到期时开始计算,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发,确保参保人应享受待遇不受影响。因此,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可暂不必急于办理现场业务。

  8、退休手续延期办理会影响待遇支付吗?

  答: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申报退休的,后期审核后可补付延误期间养老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养老处要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审批时间从自参保人提出申请之日30个工作日以内调整为45个工作日以内;因病提前退休人员退休时间将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间一致,退休待遇从审批通过次月开始计发。

  9、退休人员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年审,会影响退休待遇支付吗?

  答:社保年审可通过支付宝及武汉人社APP在家完成。如操作不便,可等疫情结束后再行年审。根据人社部通知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本文标签: ,社保  ,业务  ,参保  ,单位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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