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21年度、2022年度出租汽车电动化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方式
按照出租汽车公司新能源出租汽车和个体新能源出租汽车两种情况予以发放
1、各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发放本企业新能源出租汽车的电动化补助;
2、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发放辖区内个体新能源出租汽车的电动化补助。
补助标准:新购置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以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按照计税价格3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补助上限2万元。
地方特产2023-11-03 15:05:52佚名
丹东市2021年度、2022年度出租汽车电动化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方式
按照出租汽车公司新能源出租汽车和个体新能源出租汽车两种情况予以发放
1、各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发放本企业新能源出租汽车的电动化补助;
2、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发放辖区内个体新能源出租汽车的电动化补助。
补助标准:新购置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以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按照计税价格3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补助上限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