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按照实际带动1人就业给予500元补贴为标准。
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主体(初创主体需与其带动就业的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渠道: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线上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平台申请,线下可到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请渠道。
注:最高不超过1万元。
地方特产2023-07-19 01:00:24佚名
镇江市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按照实际带动1人就业给予500元补贴为标准。
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主体(初创主体需与其带动就业的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渠道: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线上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平台申请,线下可到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请渠道。
注: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