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①生育保险需同一单位连续交满10个月
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办理材料:
①病历资料
②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
②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要求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
③申请材料流转至后台进行审核、复核及结算。
④将结算后的申请材料流转至财务出纳进行支付。
⑤将办理结果短信通知参保人员。
上班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 7 月 13 日-9 月 30 日):上午 8:30-12:00,下 午 14:00-17:00 ; 春 秋 冬 季 : 上 午 8:30-12:00 , 下 午 13:30-17:00。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4号楼一楼1—17号窗口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