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97-8196760
办结时限:60工作日(法定)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
办理材料: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达成的口头协议或领取工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
6、证人证明材料
7、证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预约(即办)→受理(7个工作日)→审查(8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
图源:江西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