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主要内容
项目以减轻低保对象住院治疗自付费用较高为目的,由慈善总会出资,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
项目实施时间及标准
该项目计划实施3年,救助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30万元,由市慈善总会出资,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救助标准按照各项救助政策实施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60%的比例进行测算,救助起付线为500元,救助资金不高于我市30个月低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