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人才分类
第一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才:
1. 诺贝尔奖获得者;
2.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3.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4. 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二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才:
1. 国家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入选者;
2.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
3. 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
(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 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1)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
(2)担任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3)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主要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层重点项目负责人;
(4)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负责人或重点学科带头人;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5. 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6. 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才:
近5年,入选下列人才计划或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 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带头人);
3. 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入选者和培养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云岭学者”专项入选者;
4. 兴滇人才奖获得者;
5. 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6.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7. 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四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才:
近5年,入选下列人才计划或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 入选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专项、“首席技师”专项、“教学名师”专项、“名医”专项、“文化名家”专项、“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入选者;
3. 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获得者;
4. 云南省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创新人才获得者;
5. 春城人才奖、“春城计划”入选者、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名匠工作室领衔人;
6. 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五类其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才:
1. 海外一流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2. 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
3. 海外一流大学、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 本区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5.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6. 在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并在本区内创办企业的非遗传承人及文创类人才。
高技能人才
主要包括:从事技能工作,且取得国家认可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员,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航空物流、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新能源、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特殊人才
主要是指社会、行业认可但无学历、无职称的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