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年龄(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要求详见附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上传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相应证书的扫描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留学归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