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交优待卡发放对象
1.发行对象:
本市城区残疾人、退休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
2.使用规则:
优待卡印有持卡人照片,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宜昌公交集团享有最终处置权。同一台车载收费机上5分钟之内只能使用一次。可享受每年1440次的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未用完次数不转入下年。
3.卡片新办:
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凭申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或申办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残疾证、革命伤残军人证、退休军官证)、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有效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保险期须从办卡之日起到下一年度年审月份内有效)统一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
4.换卡、挂失补办:
用本人或者监护人持身份证、残疾证、登记照到公交自营网点办理,须交纳12元证照费。一经挂失旧卡作废,坏卡换新须交回旧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