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流程
一、原则及时间
遵循“先献血 后用血”原则,献血时间须在用血时间之前可办理减免,以用血者的具体用血时间为准。
二、携带相关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身份证,献血证;
2、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献血证,关系证明 (如户口簿、结婚证或承诺书)等;
3、若为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4、具体所需材料由直免医院确认为主。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流程适用于在医院办理用血费用减免;
2、如未能及时在医院办理用血费用减免,请根据各地市用血报销相关管理办法携带规定材料到当地血站(血液中心)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