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办理:网上互联网端申请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二、身份证网上申请补领、换领入口
网上补换领身份证入口:https://zwfw.gzga.gov.cn/#/matter/v2/list2?jz=1
三、贵州省内本地首次申领身份证申请条件属于贵州省户籍,且两年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且采集过指纹的居民。
四、申请材料
无
五、办理方式
在互联网上通过贵州公安app或贵州110微信公众号办理
六、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的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区县公安机关签发时间超过2年的;
3、申请人现场拍摄相片相貌特征与已办理过的身份证样貌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身份证视读信息在户籍信息进行变更后未办证的。(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
七、办事时间、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受理时间:任何时间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法定时限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30个工作日内。
八、受理机构
户籍派出所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
十、咨询查询
关注“贵州110”微信公众号或通过“贵州公安”APP进行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十一、办理结果
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十二、监督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0851-85505001(工作日9:00至12:00、13: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