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内本地首次申领身份证申请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方式
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四、贵州省内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办事流程
五、办事时间、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受理时间:工作日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六、咨询查询
关注“贵州110”微信公众号或通过“贵州公安”APP进行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七、受理机构
申领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所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规定,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九、办理结果
领取居民身份证
十、监督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0851-85505001(工作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十一、身份证办理网点查询
身份证办事网点查询:https://zwfw.gzga.gov.cn/#/address/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