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哪些人可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申请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人必须正常参加我省职工医保,共济对象即家庭成员(仅限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且必须参加我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哪些情况不能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安置人员;享受离休和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待遇人员。当创建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不足500元)时不能实现共济功能。
办理流程:
家庭共济账户的建立采用线上(青海医保APP、自助终端)、线下(医保经办大厅)方式办理。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实名注册青海医保APP,按操作提示完成共济账户的创建。首先确定创建人和被共济人都已下载青海医保APP,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然后由创建人登录青海医保APP,点击“服务”选择“个人医保”——点击“家庭共济”阅读并同意《家庭共济承诺协议》——点击“下一步”确认是否创建家庭共济账户——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填写受邀人信息——点击“提交信息”——点击“账户划拨”——输入划拨金额后点击“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