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引进人才落户条件(海口引进人才落户条件要求)

地方特产2022-12-16 18:30:55佚名

海口引进人才落户条件(海口引进人才落户条件要求)

  海口人才落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以在海口落户,不用提供劳动合同:

  (1)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4)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5)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6)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在海口的,可在海口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3.离校三年内大学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不用提供劳动合同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本文标签: ,的人  ,海口  ,劳动合同  ,企业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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