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并要求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①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②“浙里办”APP
2、线下办理:
①地址一
具体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32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冬令时13:30-17:00 夏令时14:00-17:00;
联系电话:0571-12345
②地址二
具体地址:杭州市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中河中路248号)5-12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71-12345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3、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5个工作日)
4、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5、根据告知渠道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