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关于调整医疗机构采样点核酸检测服务的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核酸采样服务,满足群众不同采样需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2年12月20日起,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等5家市级医院门口“愿检尽检”采样点停止服务;
2.部分医院为有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需求的群众提供服务,检测费16元/人。具体名单详见附录。
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1、门(急)诊
继续实行门(急)诊预检分诊,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
2、住院
住院患者在入院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病区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对住院患者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禁外出。陪护人员在入院陪护前完成核酸检测。
3、发热门诊(诊室)
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请主动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