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原则
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
申请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其《公共租赁住房换房通知书》自动失效,一年之内不予受理换房。
2、公租房互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收取费用及其他经济补偿行为都是违规的。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一经发现,取消双方保障资格。
3、我市公共公租房只租不售。
4、入住公租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5、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公租房"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