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减免对象
宜昌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
公租房租金减免条件及标准
(一)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依据民政部门认定结果,在享受政策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100%、90%、70%。
(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承租人及家庭成员中有1人享受医疗救助的,依据医疗结算单(不得跨年使用),结算年度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100%。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中有1人及以上因疾病救治,个人支付费用超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依据医疗结算单(不得跨年使用),结算年度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
(四)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证明,在补助发放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
(五)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依据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证明,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
(六)承租人只剩下未成年人(18岁以下)或全日制学生的,未成年人在监护期间或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租金减免100%。
(七)承租人仅一人且宣告失踪或去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核销欠交的租金。
(八)公租房承租人诚实守信,按照宜昌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