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申请
办理时间
2023年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正式启动申报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
申报方式
人才乐居工程申报按照单位注册地属地管理的原则,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分别开展。
申报网址
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gccrc.gusu.gov.cn/yzs/index.html)
进入人才乐居模块进行申报。
适用条件
1.自2018年10月1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即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
2.全职在姑苏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
3.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乐居方式
(一)乐居租房贴
1.A~D类人才分别给予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
2.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符合姑苏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600元/月;符合姑苏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姑苏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技师,中级职称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老字号企业青年人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学习、活态保护的青年人才400元/月。
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退出优租房继续申请租房贴的,享受时限作相应扣除。
(二)乐居直通车
A~E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
(三)乐居助力贷
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
符合专项人才计划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应文件执行。按照引进地区或单位的政策,已享受安家费、住房等类似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购房贴、租房贴。
办理流程
1.申办乐居购房贴。申报工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发起,在“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各街道负责初审人才资质,区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补贴金额,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并在人才乐居信息系统上登记反馈。
2.申办乐居租房贴。申报工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发起,在“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各街道负责初审人才资质,区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补贴金额,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并在人才乐居信息系统上登记反馈。
3.申办乐居直通车。各街道负责初审人才资质,区人社部门负责复审,住建部门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证明及系统核对负责办理。“人才直通车证明”实行常态化申报网上办理工作机制。
4.申办乐居助力贷。各街道负责初审人才资质,区人社部门负责复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凭人才证明和系统核对,为相关人才办理公积金贷款。
政策问答
Q1租房合同更新过,是否只需提供最新版租房合同?
本次租房补贴申报周期为2022年10月——2023年9月,需提供涵盖申报周期内的租房合同和支付凭证。如果提供的最新版租房合同未体现实际租房月份的,还需补充前期租房合同和支付凭证。
Q2购买新房,还未交房,租房补贴是否可申请?
不可以。系统平台申报时,住建部门房产信息系统显示,有购房记录,将不满足申请租房补贴条件。
Q3申请租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乐居租房贴”需要上传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申报业务类型所需要的人才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租房支付凭证、社保证明、承诺书等。
Q4社保缴纳5个月,前两个月为补缴,一直在苏租房居住,请问可以申请几个月租房补贴?
3个月。申请姑苏区人才乐居租房贴,文件规定社保须为正常缴纳,补缴不能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