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丧葬抚恤金是多少?
发放标准
目前,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发放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一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参保范围和对象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3.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4.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5.在本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来源:余姚人社,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VxdOpIrvE5RK8gpcUNuC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