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2023年第四季度共46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高明,经评分审核,现将相关名单及分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
本轮公示仅为分数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镇(街道)流管办(联系电话:荷城街道流管办88883855,杨和镇流管办88808872,明城镇流管办88836363,更合镇流管办88844831)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扫码下载附件:高明区2023年第四季度积分入户申请名单及分数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