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自2023年10月1日计算上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9月15日16:00.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脱贫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时间为2021年10月2日至今)。
(二)16-24岁失业青年(1998年10月2日至2007年10月1日出生)。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①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②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两个岗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16:00.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会在9月18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