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哪些人群能享受义务兵学费资助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人群:
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
②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学费减免人群:
①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②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道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3、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
①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②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③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注意:高等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