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惠保什么时候可以投保?
参保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2月11日。
保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0时-2024年12月31日24时。
2024年济惠保投保须知
1、本产品仅限2024年度参保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济宁市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保。
2、髓性肌萎缩症(SMA)、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 (ATTR-CM)、黏多糖积症I型、黏多糖贮积症I型、黏多糖贮积症IVA型、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X连锁低磷血症(XLH)、遗传性血管性水肿 (HAE)、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神经营养性角膜炎、小胖威利综合症、多灶性运动神经病 (MMN)患者参保须具备以下条件:已参加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且须取得济宁市户籍满3年及以上;已参加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生父母一方须取得济宁市户籍满3 年及以上
3、参保年龄:无年龄限制。
4、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2024年01月01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投保窗口期为投保窗口期自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5、每位被保险人年度内限购 1份,不允许重复参保。
6、缴费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仅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监护人须确定对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拥有法定监护权,确定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信息真实有效,确定承担为该未成年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办理保全理赔等义务;如有不实,该监护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本产品无等待期。
8、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申请终止保障,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申请终止之日起终止。对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产品承保公司向参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之日对应的未满期净保费。但已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本产品承保公司不退还未满期保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x[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9、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不再享受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本保险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10、本产品保险期间为1年,非保证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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