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基金预算管理:
1.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
2.坚持基金预算编制的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原则;
3.由省统一组织编制基金预算。
二、建立基金调剂制度:
1.从2024年起,设立省级统筹调剂基金,按一定比例筹集各地基金余缺;
2.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3.初期,省级调剂基金暂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筹集;
4.根据制度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筹集比例,提取省级风险金;
5.省级风险金达到一定比例后,不再提取。
三、完善参保筹资政策:
1.职工医保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3.居民医保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四、规范待遇保障政策:
1.实施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
2.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出台特殊待遇政策;
3.制定具体待遇保障政策,并实施动态调整。
五、统一医保支付机制:
1.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机制;
2.逐步规范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
3.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1.统一医保经办规程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2.提供标准化经办服务;
3.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4.加强医保服务事项异地办理,实现全域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