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一是自主申请,采取线下方式(目前我市正在开发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平台测试成功后我市人才津贴申报将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如实填报信息,准备相关材料,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所在镇(区、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注意,集中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是由镇区汇总报送,8月10日前,镇(区、街道)按汇总表人员顺序将收集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文档;9月15日前,市人社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所在镇(区、街道)反馈。
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和企业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从查处申请人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⑤生活津贴、个税奖励、购房补贴或综合补贴如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逾期未自主申报,造成个人信用问题由人才个人承担。
申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