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工商业分时电价公告
一、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及时间
(一)执行范围
结合国家输配电价改革,将“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容量电价分摊标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分摊标准等,下同)”纳入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峰谷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纳入代理购电损益,由代理购电用户分摊(分享) ,并逐月清算。
(二)执行时间
分时电价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低压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具备动态调整条件前,其峰谷时段由电网企业根据低压用户用电特性、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等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暂不执行尖峰、深谷电价政策。计量装置具备条件后,再执行与1千伏及以上用户相同的时段划分,以及尖峰电价、深谷电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分时电价峰谷系数
分时电价峰谷系数取值分别为:
高峰系数1.7 尖峰系数2.0
深谷系数0.1 低谷系数0.3
平时段系数为1
三、分时电价执行时段
(一)整体情况
(不包括“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具备动态调整条件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