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海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文件规定,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该政策补助对象不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地方特产2023-07-24 23:07:17佚名
原青海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文件规定,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该政策补助对象不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