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租房申请表由申请人到所属城区房管局处窗口领取
申请审核流程(A、B类)
第一步 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到所属城区房管处窗口领取《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第二步 收入认定审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持《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进行收入认定: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收入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审核收入并加盖社区公章,经单位或社区审核后再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区民政部门进行核准认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 提交资料。申请人完成收入认定后,将《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及其他所需资料一并递交各房管处窗口进行审核。
第四步 资料审核。各房管处完成:入户调查,报城区民政局收入复核,信息录入;市房产管理局对房产档案、车辆信息、养老保险等信息查询,审查核验完成后,汇总报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联席会审会,对通过的保障户进行公示和备案。
第六步 联席会审会审核。市房产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审会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进行登报或市房产管理局局域网公示。公示期(5天)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房管处通知申请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单,并办理相关补贴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