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常德市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及流程)

地方特产2023-09-27 15:55:24未知

常德市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常德市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及流程)

  常德市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如下: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三)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四)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六)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七)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八)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常德市民政局预约电话表

名称预约电话
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7220637
鼎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7378616
安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4330812
汉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2897770
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5807599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3138666
桃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6637610
石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5159782
津市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4240134
西湖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2822428
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6-7501995
相关信息:

  

本文标签: 民政局  登记处  婚姻  男女双方  常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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