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2.93元/方(为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
以家庭用户年购气量(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为计价周期,气量阶梯分为三档,超额累进加价;居民用气第二档价格按照与第一档价格保持1.2倍比价执行,居民用气第三档价格按照与第一档价格保持1.5倍比价执行。低收入群体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
一般居民生活用气(炊事和生活热水用气)一档气量500(含)方,二档气量为501-1200(含)方之间,三档气量为1200方以上。
壁挂炉居民用户用气阶梯气量(包括炊事和生活热水用气),一档气量为1200(含)方,二档气量为1201-3000(含)方之间,三档气量为3000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