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退役军人优待证怎么申请?
申请对象
优待证原则上由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申请渠道
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1、广东省户籍的申请人,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广东省户籍的申请人,申请省外常住地省份优待证的,应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规定。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广东省发放优待证。
3、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申请人除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广东省内常住地工作满两年且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两年以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优待证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
2.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
4.申请人申请优待证,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
(三)退役军人视不同身份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分别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5.申请人相关证件丢失或无档案,无法证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身份的,应由入伍地人民武装部门或者由熟悉情况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材料,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后确认身份。如申请人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核实的,应待申请人材料补充完善、身份确认后,再接受其申请优待证。
申请费用
优待证首次申领免费。
温馨提示
1.申请人提出优待证申请前,应建档立卡。
2.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镇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
3.申请人已持有所选制证银行4张及以上借记卡的,受理申请的镇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应提示申请人自行联系相关银行,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将现持有的借记卡数量减少至3张及以下,方可成功申请优待证。
4.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