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七批南宁公租房合同签订时间+方式+地点

地方特产2023-07-24 18:03:42未知

2023年第七批南宁公租房合同签订时间+方式+地点

  签订时间:

  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应及时与运营管理单位联系)。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无故逾期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选房时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并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或逾期未申请保障资格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规定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选房结果,同时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签订方式:

  1.选取古汇公寓的主申请人请提前2个工作日与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预约,事先未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预约电话:0771-5339988,签约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办理的,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保障资格。签订租赁合同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办理,需缴纳约20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现场缴纳,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等方式支付);

  选取童乐嘉园的主申请人请提前1个工作日与南宁童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预约,事先未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预约电话:0771-3394837。签约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办理的,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保障资格。签订租赁合同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办理,需缴纳约10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现场缴纳,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选取其他小区的主申请人与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采取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的方式。

  线上签订,请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按提示操作(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线下签订,请到合同签订地点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锦上城一期租户携带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前往办理。线下签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合同签订地点:

  (一)古汇公寓: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6号古汇公寓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771-5339988。地铁:距地铁1号线白苍岭站420米,距2号线明秀站600米(往西乡塘区政府方向),公交车站: 乘坐218、222、602、610、B91、8、13、31、52、66、71、75至衡阳友爱路口下车(往白苍岭方向前行30米);

  (二)童乐嘉园: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3号童乐嘉园(5-102商铺)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771-3394837,交通情况:地铁一号线(石埠方向)---鹏飞路站A出口。出站后大约走500米。公交车站:大学鹏飞路口—58路,805路;

  (三)惠民安居•凤岭南苑、惠民安居•凤岭北苑、凤岭佳园、惠民安居•仙葫苑、林里桥家园等5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青秀服务站(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13-401号商铺), 咨询电话:0771-2235737、0771-2235738;

  (四)惠民安居•金桥苑、澳华花园、惠民安居•昆仑苑、时代茗城、中海•雍翠峰、保利•爱琴海、惠民安居•蒲新苑、康岭花城等8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兴宁服务站(兴宁区金川路5号昆仑苑6栋6-104号商铺),咨询电话:0771-2239707、0771-2239708;

  (五)惠民安居•梧桐苑、桃花源小区、荣和MOCO、惠民安居•永和苑、惠民安居•北湖苑、惠民安居•边阳苑、惠民安居•可利苑等7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西乡塘服务站(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园东路36号北湖苑9栋9-101、9-102号商铺),咨询电话:0771-2239727、0771-2239728;

  (六)锦上城一期、惠民安居•友谊苑、中房•碧翠园、保利城、惠民安居•石菠苑、富乐新城、森林假日、福满•瑞园、宏湖•金凯花园、昊壮•上贤湾、惠民安居•东风南苑、龙翔苑等12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江南服务站(江南区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2栋2-103、2-104号商铺),咨询电话:0771-2239717、0771-2239718。

  温馨提示:

  选房确认时间为当天24: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轮候家庭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本文标签: 惠民  租赁合同  南宁  住房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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