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指南2023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评定和举荐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蓬江区重点企业(项目)以及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含已有企业增资扩产)中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才。
4.蓬江区重点企业(项目)以及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含已有企业增资扩产)中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才。
申请配售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蓬江区属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全职工作合同(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实现自主创业(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
2.本人及配偶在蓬江区无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指住宅或商业类公寓房屋产权,已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视为拥有房屋产权)。养育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且只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参与配售。
3.本人及配偶只能申请1套人才住房,不可多头、重复申请。
4.本人及配偶在居住人才住房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配售的人才住房由本人申请,可与配偶联名签约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提交材料
1.《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售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3.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证明、学历证明材料(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以《营业执照》核定)
注:复印件属单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材料须本人签名确认,并带原件核验。
三、优惠标准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除外)承诺在我区工作5年,可按以下标准享受优惠购买人才住房:
1.顶尖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5折。
2.一级高层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7折。
3.二级高层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折。
4.三级高层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
5.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蓬江区重点企业(项目)以及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含已有企业增资扩产)中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
6.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蓬江区重点企业(项目)以及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含已有企业增资扩产)中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9折。
四、配售原则
人才住房配售按照高端优先、分层分批、逐步解决的原则进行。人才住房应当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类推优先配售。同级人才类别现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在同等条件下,人才住房应当优先配售给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位申请人只享受一次选房机会,如对备选房源不满意,可自动放弃本期选房资格,下一期可重新申请。如申请对象对已选中的房源不满意而放弃的,则两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的配售。
五、受理部门
受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城乡住房和建设局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415室
联系电话:0750-3167013
六、申请时间
以每年配售申请通知时间为准
七、资格公示
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经受理机构审核后,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八、结果通知
资格公示后,受理机构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参加选房事宜。
九、配售管理
1.人才住房配售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2.根据人才住房配售优惠政策规定,按照不同层次人才类别折扣标准计算配售房屋售价。
3.申请配售人在承诺工作期限内调离我区的,应按未服务年限(60个月减去其社会保险缴费月数)所占比例计算退回相应的购房优惠金额,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住房的资格。
4.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住房配售资格并获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所有人依法追回所购住房优惠部分金额。同时列入“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录入诚信档案,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最新消息:
蓬江区住建局从滨江碧桂园、华强滨江府、美卓花园项目中选取143套(建筑面积 17329.97㎡)配建房屋列入人才住房配售房源。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实行现场受理,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