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调整
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380元,未成年居民(含大中专在校生)24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由政府资助缴费。
二、待遇调整
今年居民医保待遇有五项调整:
(一)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8.5万元。
(二)降低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将我市医保乙类药品参保人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5%降至10%。
(三)取消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经市、县医保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 “两病”患者在门诊用药时,不设起付标准;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5%提高至60%。
(四)自2022年11月1日起我市恶性肿瘤患者经转诊转院备案后,有效期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该病种的住院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五)新增两种门诊慢性病病种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慢性心力衰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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