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承诺书
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绵阳市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报瞒报家庭房产、收入、资产、工作等相关信息和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无条件退出公租房或退回已发放的租房补贴,若情节严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在审查保障资格时,向有关部门(如房产、工商、民政、公积金、社保、税务、公安、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工作单位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查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每满1年时,提前1个月向安州区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及租房变动等情况,并积极配合安州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安州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报。若未按时申报,同意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停发租赁补贴。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已阅知上述全部内容,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
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仔细阅读以上全部内容后,由申请人亲自誊写划线部分文字):
①申请人: (签字捺指印)
②共同申请人: (签字捺指印)
③共同申请人: (签字捺指印)
④共同申请人: (签字捺指印)
⑤共同申请人: (签字捺指印)
时间: 年 月 日
重要说明:
1.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须签字捺指印。
2.因重大残疾、重大疾病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签字捺指印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可委托法定监护人签字捺指印。
绵阳市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家庭填写 |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婚姻状况 |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 |||||||||||||
家庭年可支配 收入(元)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地址 |
| |||||||||||||||
家庭现居住情况及租房地址 | □无房 □有私产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房地址: | 困难类型: □低保 □新市民家庭(外来务工及新 就业大学生) □其他中低收入家庭 | ||||||||||||||
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 与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工作(学习)单位 | 年可支配收入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家庭财产情况 | 有价证券 (万元) | 投资股份 (万元) | 存款借出款 (万元) | 房产拆迁补偿款 (万元) | 其他资产 (万元) | |||||||||||
|
|
|
|
| ||||||||||||
申请保障类型(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 |
| |||||||||||||||
审核单位意见 | 所属乡镇或社区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家庭收入、居住、就业等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住房保障部门意见 | □经审核,该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 □经审核,该家庭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为 ;保障人数为 人。(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为 平方米;补贴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月补贴金额为 元。)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年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单身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
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离异之日、□丧偶之日)至今无配偶。本人特此承诺,上述情况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放弃绵阳市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承诺人: (签名捺指印)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法定结婚年龄是指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未婚单身、离异单身、丧偶单身在上述“□”处勾选。
3.离异的除提供单身承诺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和离婚协议原件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丧偶的除提供单身承诺书外,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等,以及证明与死者为夫妻关系的材料。
收入证明
(此证明仅作为绵阳市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使用)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
工作单位 |
| |||||
劳动(聘用)合同时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上年工薪收入① | 元 | 上年其他收入② | 元 | |||
上年可支配收入③ | 元(大写: 元) | |||||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否 | |||||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否 | |||||
个人公积金登记号 |
| 住房公积金 所属单位登记号 |
|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 |||||
单位声明 | 我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就职及收入情况真实有效。若我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愿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我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劳资(人事)部门盖章
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必填): 年 月 日
|
说明:
1.上年可支配收入是指:截至出具证明之日一年以来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上年可支配收入③=①+②。
3.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个人收入承诺书
(此承诺书仅作为绵阳市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使用)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目前属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退休人员),现将个人收入基本情况申报如下:
本人年可支配收入为 元(大写: )。
本人对以上事项的真实性予以承诺,如查有不实申报,本
人自愿按绵阳市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签字捺指印)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所属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意见:
调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曰
填写说明:
1.此承诺书由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填写,在上述对应的“□”处勾选;
2.收入包括退休工资(养老金)、非固定劳动收入、赡养抚养费、补贴及财产性收入等;
3.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信息核查授权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承诺:申请绵阳市安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所提交资料皆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自愿授权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审计部门可对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婚姻、工作、房产、社保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所采集的数据用于申请、后期管理之用。
授权人: (签名捺手印)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绵阳市安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请勾选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 □租赁补贴
申请家庭(个人)基本信息 | 申请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地址 |
| 现住地址 |
| ||||||
房产情况 |
□无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 | □未参保 | ||||||
| □个人参保 | ||||||||
□有
| □单位参保
| ||||||||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 | 与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婚姻状况 | 工作单位 | 年收入(元) | |||
本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承诺: 本人已知晓并严格遵守《关于绵阳市安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本人承诺所填写的住房、社保等情况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婚姻、工作、房产、社保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捺指印) 年 月 日
| |||||||||
社区初审意见 |
|
| |||||||
经办人(签章): |
| ||||||||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乡镇人民政府复审意见 | 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 |
| |||||||
经办人(签章): |
| ||||||||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区住建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填表说明: 1.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本说明,要求字迹清楚,严禁涂改。 2.户籍地址是指户口簿首页载明的详细地址;婚姻状况是指已婚、未婚、丧偶、离异;表中有“□”处,在所属或所选类别“□”内打“√”。 3.共同申请人限定于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 4.本表共两页,须用A4纸张双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