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给本科毕业生补贴津贴标准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不与博士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威海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
其中“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缴费截止2023年12月15日)
4.根据2020年有关政策规定,2020年及以后首次来威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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