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与在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享受一样的门诊和住院待遇。
1、参保人可以选择4家门诊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仅门诊一项就可报销4500元,可申请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共有51种。
2、参保人住院时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最低可报85%,最高可报93%。
3、我市职工医保还享受二次报销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8千元的部分给予二次支付,并无上限。
4、省内省外都可实现联网结算,参保人去外地看病也很方便。
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自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自重新连续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