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药店购药使用指南

地方特产2023-09-21 18:46:29佚名

宁波医保药店购药使用指南

  宁波医保药店购药使用指南

  哪些药店可以使用医保

  目前市面上的零售药店分为两种,一种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一种是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会悬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才可能使用医保结算。

  在药店可以买到哪些药

  药店的药品分为处方药非处方两种。非处方药可以直接去药店购买,处方药需要有外配处方才可以在药店购买。

  01. 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处方要求外配的,可由医院出具外配处方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02.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主要用于治疗各种患者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至少会有一名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为购药者提供用药咨询,指导购药者合理购买非处方药。

  特别说明

  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如果用医保结算,一天内在该药店购买的总额不能超过120元。如果一个药品按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规定单品超过120元,也可以用医保结算。

  在药店购药什么情况可以用医保结算

  在药店购药时想使用医保结算,您只要扫医保电子凭证或者持本人医保卡即可进行结算,但需具备以下个条件

  1.该药店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所购的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内。

  3.如购买非处方药,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要有余额;如购买处方药,医保结算待遇与出具处方的定点医院门诊待遇一致。

  这里要注意两点

  1.只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身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但是在办理家庭共济备案后,可以使用在浙江省内参保的父母、子女、配偶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2.个人账户分为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时,属于医保甲类药品的,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属于乙类药品的,先由个人按规定自付部分费用,再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或者丙类药品,由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再由个人现金支付。

  在药店买药价格和在医院一样吗

  在医院和药店购买相同的药品,价格可能会有区别。

  按政策规定,医院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医保支付标准,药店的药品(不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价格最高可以按医保支付标准上浮15%,上浮额以最小包装计最高不超过200元。

  如果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高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费,但药店要提前告知并征得参保人员同意,个人自费部分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外地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内药店购药时可以用医保结算吗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推进,宁波市已经支持市外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直接用医保结算,目前市内大多数定点零售药店均能直接结算

  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别人去药店买药可以吗

  不可以。

  医保卡只能本人就医、购药使用。拿别人的医保卡去购药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将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GNav0RdGhygYaEPsdbSaZQ

本文标签: 医保  药店  处方  参保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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