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出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1.申请。购房人向直管公房所在地管辖的市住保中心城区服务所提出购房申请,并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历年房租缴费证明、《衡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购部分产权票据等相关资料,领取《衡阳市直管公房出售计价审批表》、《衡阳市直管公房买卖合同》填写个人填报部分。
2.审核。市住保中心城区各服务所对申请人的直管公房上门调查确认,并拍照留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对通过的购房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住保中心、市房委办审批。
3.缴款。购房人缴纳购房款后,由市住保中心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购房人缴纳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后,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财务专用收据。
4.办证。购房人在交清购房款及物业维修基金后,持《衡阳市直管公房出售计价审批表》、《衡阳市直管公房买卖合同》、《衡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物业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交款票据、原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明确此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办证期满5年,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