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参保
分为跨机构参保和跨省参保。跨机构参保可直接办理“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跨省参保则先做“单位参保”,再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申请跨机构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地区社保中心做新参。
2、建筑企业用工工伤保险建户
操作规则:由总承包单位办理用工人员工伤保险,总承包单位应先办理“单位参保”,且建户填写基本信息时险种选“工伤保险”,审核通过后进入系统选“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按要求填信息、提申请。其中,缴费核算方式选“按工程项目核算”,工程编号填“机构编码(前6位)+申报时间(年月日)+建户顺序(0001)”。
来源: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工程项目人员新增
具体操作:登录一体化平台受理端(新系统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或百度搜索“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选择“企业用户”,点击“工程项目人员新增”添加工程项目参保人员。
办理业务的系统模块如下图
注:如果企业出现注册不了或者花名册登记失败等情况,及时联系项目参保地社保中心或到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及时录入,避免因为时间延误导致发生的工伤待遇无法及时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