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在崇川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其它组织以及个人,所有申报类目均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
申报条件
详见在崇川兴企通平台(www.ntccxqt.com)发布的《崇川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崇川政办发〔2020〕85号)(国家、省级文件规定取消的除外)。
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31日
申报方式
申报对象需在崇川兴企通平台填报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www.ntccxqt.com)后,将纸质材料送到崇川区青年西路12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楼507室。联系电话:0513-89896593、0513-89896596。
申报材料
知识产权创造类(仅限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取消PCT专利公布阶段、实用新型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年费、集成电路布图的补助):南通市崇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1)、单位(个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报对象是单位的,须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公章,申报对象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签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2022年度专利年费缴纳收据;“专利消零企业”提供南通市崇川区专利消零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运用:单位主体资格、持股情况、纳税情况、信贷合同等证明文件。
知识产权保护:单位主体资格、案件相关情况等证明文件。正版正货项目依据上级部门核定数据资助奖励。
知识产权运营:运营情况等证明文件。
知识产权管理:依据上级部门核定数据资助奖励。
知识产权服务:依据上级部门核定数据资助奖励。
知识产权项目:依据上级部门核定数据资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