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地点:
(一)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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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退的时候,给我填错了原因,导致我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该怎么办呢?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就业信息系统读取社保信息系统的失业原因,若失业人员对失业原因提出异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或明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对失业原因进行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