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学法减分”操作流程
1.驾驶人首先需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业务功能,选择【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
2.选择【网上学习】,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查看【提交】界面展示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3.申请提交后等待审核,已完成受理的,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习界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前往学习】按钮。
4.阅读学习须知后需进行实人认证,点击【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进行学习。
5.在学习界面进行学习,客户端会定时更新学时,点击【结束学习】结束当前学习;此外在学习过程中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如比对通过则继续学习;学时学满之后,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按钮提交。
6.已完成学习的,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在已经完成学习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剩余考试次数还有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
7.系统随机抽取20道试题,每题限时答题时间60秒,如在倒计时内未完成答题,则系统判断为该题目未答,右上角问号按钮弹框提示用户考试规则。
8.所有题目答完进入实人认证,通过后由系统判定考试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系统给出原因。
9.考试通过的用户,可点击【前往查看】按钮,跳转至网办进度查看记录。
以下情形不得参见“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5.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这些都是不可以参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