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补贴发放对象为截至2023年12月4日23:59:59广东省内(不含深圳)会员200人及以上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申请者所在工会已在粤工惠平台完成组织登记,且在该工会的“角色权限”为工会主席。)
申报注意事项
1.管理单位要及时通知符合申领条件的工会主席按时申请补贴
(1)企业工会主席发生变化的,企业工会需要及时在粤工惠平台-「本级工会管理」-「变更工会信息」,以及通过「工会管理」添加「工会主席」的管理员权限,管理单位要在本季申请期限截止前提醒和指导基层工会变更信息;
(2)补贴申请不溯及以往,工会主席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申报的,不能再通过系统申请之前的补贴。
2.新成立工会的工会主席,自任职次月起计发
新任工会主席,自任职次月起计发工作补贴。任职时间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工会主席发生变更的,上一任工会主席发放到离任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