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及报销
一、就医
通过认定的慢特病患者,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打印《慢性病治疗证》,也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助打印《慢性病治疗证》。携带与病情相关的资料挂本病种慢性病专家号,由专家出具治疗方案。
二、报销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慢性病治疗证》到市内所有开通门诊慢特病结算服务的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购药,费用即时结报。
异地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
一、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含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门诊慢特病患者
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市域内待遇报销。实现异地联网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二、未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含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门诊慢特病患者
市域外省内:一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跨省:一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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