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异地培训
各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立足提升转移劳动力技能水平,实现技能水平提升促增收的目标出发,结合本地户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际,落实沪滇、闽滇等合作协议,探索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对到云南投资的省外企业和与我省产业协作企业,按照“省外总部+云南基地”模式开展培训对云南籍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地区,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就近就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实施中,要从增强转移劳动力适应务工企业岗位技能需求实际出发,主动对接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用工企业,摸排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后确定培训项目。
发挥结对城市共建成效,通过订单式培养,每年培育 1000 名适应双方产业发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承担异地培训任务的机构在开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时,补贴标准可上浮 50%。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承训机构结合打卡签到、培训过程监管要求和“以工代训”实操培训等实际,精准科学编制培训计划,真实记录培训过程,杜绝虚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