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
(一)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
三年内,个人在丹阳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 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二)多子女家庭及改善型住房契税补贴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我市范围内购置自住商品住房的, 享受契税缴纳份额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在丹阳市范围内新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2,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内(包括各镇区、街道);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4,申请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 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2 年 5 月 8 日(含当日) 至 2025年 5 月 7 日(含当日);
5,“ 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 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丹阳市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
6,申请多子女家庭及改善型住房契税补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3 年 7 月 6 日(含当日)之后;
7,多子女家庭必须有卫健委审核通过的家庭码;
8,改善型商品住房面积不低于 90 平方米。
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多子女家庭购置自住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3,新购置 90 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