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暖气报停通知
供热设施可分户关闭条件者,应于当年10月15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止用热申请,经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热手续并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关停。逾期不予办理。未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并交纳全额采暖费。
报停方式
(1)微信、支付宝在线报停:关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或支付宝“淄博热力”小程序,选择“在线报停”办理。
(2)电话报停:致电“968111”,预留交费信息卡号、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办理。
(3)现场报停:持交费信息卡及有效证件,致所属辖区供热分公司或营业点办理“报停”业务。
注意事项:
(1)根据2018年《山东省供热条例》中第二十六条: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2)报停有效期仅限当年采暖季。用户在报停期间请勿私自改动室内设施。
(3)用户办理完报停手续后不得私自开通供暖设施,经供热单位检查发现私自开通的,视为正常用户供热,须补交相关费用及采暖费。
(4)报停地址:
中心区供热分公司:柳泉路西二巷广电医院北200米路西
东区供热分公司:兴学街30号张店宾馆院内西楼
新区供热分公司:和平路137号(和平路与西八路交叉路口西500米路南)
开发区供热分公司:居然之家正对面柳泉路与英才路十字路口东行到头左转
宝石区供热分公司:政通路裕桥花园南门西侧